鲁侨联【2005】54号
各市侨联:
为贯彻中国侨联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将我省侨联信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省侨联决定建立健全全省侨联系统信访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侨联的信访工作由文化交流部负责,并明确一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市、县两级侨联都要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各级侨联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补贴。
二、省侨联负责市级侨联的网络建设,市侨联负责县级侨联的网络建设,务必在今年以内完成。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侨联信访工作要在网络内逐级进行。
四、请各市侨联选择办事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工作人员从事信访工作,并将“信访工作人员登记表”于11月10日前报省侨联文化交流部,以便及时汇总。
联系人:周凡臣
电话:(0531)86132919 13869106915
邮箱:ql_zf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