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侨联的直接指导下,山东省各级侨联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为主线,围绕“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服务群众、凝聚侨心”的理念,突出“为侨服务、维护侨益、参政议政、共创和谐”这一根本目的,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侨联十分重视《保护法》、《实施办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把学侨法、用侨法作为每一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把提高侨联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作为维护侨益的基础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底有总结、有讲评,较好地提高了侨联机关工作者法律素质,扩大了侨法的社会影响。
二是广造声势,营造氛围。各级侨联每年都组织开展和参加“侨法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平台,向社会以及广大归侨侨眷广泛宣传《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形成“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威海市侨联在“十五”期间,印发和转发侨法的宣传材料3万余份发给归侨侨眷,把侨法宣传到村到户。
三是举办活动,扩大影响。各级侨联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贯彻《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在中国侨联举办的“侨法”知识竞赛活动中,我省枣庄市侨联获得最佳组织奖。青岛市侨联以“侨法宣传月”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送侨法到高校”、“送侨法进侨企”等一系列活动,开展侨法义务咨询、讲座等百余场,开展侨法宣传文艺汇演5场次,发放自编的《青岛市归侨侨眷权益一本通》5000余本,发放《信访条例》3000余份。济宁市侨联与市司法局共同成立了“济宁市侨联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开展侨界维权活动。
二、做好信访工作,依法维护侨益
一是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在全省侨联系统进行了信访信息网络化建设,省侨联信访工作在主席负总责的基础上,由文化交流部负责国内归侨侨眷的信访工作,并设一名专职信访员,经济联络部负责有关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信访、法律咨询等维护权益工作;各市、县侨联都明确专职或兼职的信访工作人员,通过信访员把信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中去,对涉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将信访案件在原发地解决。
二是严格各项信访制度。为实现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信访工作职责、办理信访工作的程序和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形成了“会领导负总责,部室齐抓共管,合力解决信访案件”的好局面。“十五”以来,我省各级侨联共受理来信来访约4000件次,协助办理诉讼88件,来信来访结案率98%,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受到了侨界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是领导亲自抓信访。对久拖未决、难度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会领导亲自挂帅,落实责任,全力攻关。为解决离休老归侨廖汉芳的“两费”问题,饶曼妮主席亲自与济南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为解决美国华商会王笛先生国内亲属维权案件,于湖副主席专程陪同客人到聊城市,争取当地党委支持,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三、扎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制订各项涉侨政策。每年“两会”前夕,省侨联都要召开侨界参政议政座谈会,了解侨情民意、集中侨界智慧、反映侨界心声,撰写提交团体提案。山东省是最早出台“保护法实施办法”的省份,与之相配套,省有关部门还出台了7个政策,内容包括因私出国、扶贫救济、生活补贴、退休待遇、房改、下岗安置、乘机优惠等方面,这其中也包含了各级侨联的辛勤努力。2003年,省侨联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03]71号),对贫侨救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年,各级侨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省贫困归侨侨眷中,有776名纳入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91户纳入了农村特困户救济,229户得到了一次性集中救助,救助金额达10.37万元。2006年年初,就发放困难归侨补贴问题,我们在提交政协提案的基础上,会同省侨办与省财政厅进行了协商,有望出台一项新的政策。另外,我省第二次修改《省实施办法》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二是坚持多方协作,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济南市侨联实行“五侨”联动,使省里出台的老归侨生活困难补贴政策得到顺利实施,原由企业发放的补贴改由财政统一发放,并且每月从30元增加到50元;会同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向市区25户困难归侨侨眷发放社会救助证,一年内凭证可在慈善超市每月领取价值50元的生活必需品。
三是关心群众生活,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十五”以来,全省各级侨联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共向贫侨发放救济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近300万元。2001年初,省侨联组织归侨侨眷医疗专家到日照、临沂开展了“送医暖侨,宣传侨法”活动。2003年春节前夕,省侨联和省民政厅联合开展了“福彩爱心献贫侨”活动,共走访慰问贫侨390多户,发放救济金19.5万元。2006年新年春节前夕,我会和省侨办联合下文部署节日走访工作,并请省领导深入贫困归侨侨眷家中送温暖。
四、学习贯彻《保护法》的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保护法》宣传力度。在维护侨益过程中,我们深有感触的是,很多单位和领导干部不知有侨法,扩大侨法的影响面,仍然是贯彻侨法的首要问题。建议从中央做起,各级都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党政领导的护侨意识;将侨法列为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材,使侨法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必修课”。
二是及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原则性强但量化不够,可操作性也不强,把握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维护侨益工作,仍然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关系侨益的政策。当前,应特别关注企业下岗和生活在农村的老归侨的生活、医疗问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侨益,是一项系统工程,紧紧依靠侨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而侨务部门依法护侨,也需要从职能和权力方面给与支持。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涉侨经济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一部分案件,问题出自我们内部,需要从树立国际形象、改善投资环境、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予以查处。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