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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每半年上报信访工作总结的通知

鲁侨联办〔2008〕8号


各市侨联:

  为及时掌握各级侨联在信访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高信访工作水平,近日,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下发了《关于每半年上报信访工作总结的通知》(中侨权〔2008〕6号),要求省侨联自本年度开始,每半年向上报全省侨联系统信访工作总结。按照中侨权〔2008〕6号文件要求,请各市侨联每半年向省侨联上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信访工作总体情况;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推进信访工作的建议。对于典型性或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例,可以与信访工作总结一并上报。信访工作总结每半年上报制度,将长期执行,请各市侨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008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请于6月底前报省侨联文化交流部。

 

附:信访工作统计表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周凡臣

  电话(传真):0531-86132919

  Email:whjl_ql@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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